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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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g、180g、250g |
每片重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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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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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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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46 |
国药准字Z20064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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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益气,生津开胃。用于小儿面黄体弱,纳呆厌食、脾虚久泻,精神不振,口干燥渴,盗汗。 |
消食导滞,增进食欲。用于小儿厌食,偏食,面黄肌瘦,便干,食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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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3岁一次10克,4~6岁一次15克,6岁以上一次20克~25克,一日2~3次。 |
咀嚼口服,一至二岁,一次1片,四至十三岁,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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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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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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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太子参、山药、白扁豆(炒)、茯苓、北沙参、麦冬、山楂(炒)、麦芽(炒)、陈皮、葛根(煨)、白芍(炒)。 |
山楂、麦芽、六神曲、涪陵、三棱、陈皮、肉豆蔻、香附、枳壳、槟榔、大黄、甘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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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半流体;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黄色的片;气微香,味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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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久泻的患儿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明确久泻的原因。2.服药3~5天症状未见好转,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3.味过甜也可冲淡而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本品适用于乳食积滞所致的厌食、偏食。长期厌食、体弱消瘦或脾虚便溏者不宜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超过3次)且稀薄者应停服。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