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以托烷司琼计) |
0.43gx36粒/盒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697 |
国药准字Z2016303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1.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 2岁以上儿童剂量0.2毫克/公升,最高可达5毫克/天。 第1天静脉给药:将盐酸托烷司琼溶于100毫升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 第2~6天可口服给药。可从安瓿中取适量的盐酸托烷司琼溶液,用桔子汁或可乐稀释后,在早晨起床室(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立即服用。 2.成人: 成人推荐剂量为5毫克/天,每天一次,疗程为6天。第1天静脉给药:将盐酸 |
口服,一次3粒,一天3次,饭后。老年人、消疲、体弱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剂量可改2粒;如为镇痛,部分病人每次3粒仍难完全控制,可改每次4粒或3粒一天4次。 |
|
副作用 |
盐酸托烷司琼通常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为一过性。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昏、便秘、眩晕、疲劳和胃肠功能紊乱如腹痛和腹泻等。极少数病人可能出现一过性血压改变或过敏反应,前者无需特殊治疗,后者经抗过敏治疗后可好转。 |
|
|
禁忌 |
对托烷司琼过敏者及孕妇禁用。 |
1、糖尿病、高血压、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未经手术切除的胃癌,溃疡性结肠炎,癫痫,帕金森病,精神病患者或有严重的精神病史者禁用 2、对本品或阿斯匹林过敏者,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禁用 4、新近胃肠吻合手术后禁用 5、合并未控制的病毒、细菌、真菌感染患者禁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烷司琼。化学名称:内-1h-吲哚-3-羧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辛-3-基酯盐酸盐。 |
黄芪 女贞子 黄精(制) 北沙参 麦冬 党参 白术 茯苓 绞股蓝 白毛藤 仙鹤草 远志(去心) 陈皮(制) 山药 芡实 甘草 吲哚美辛 醋酸地塞米松 螺内酯 法莫替丁 地西泮。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可见少量白点,气微味苦。 |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高血压的患者应慎用,其用量不宜超过10毫克/天。 2、盐酸托烷司琼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者应慎用。 3、肝肾功能障碍者使用盐酸托烷司琼半衰期延长,但这种变化在每天5mg,连续用药6天的治疗中不会发生药物蓄积,因此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
1、本品临床研究观察疗程为14天,长期应用需慎重,且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如要停药,应在一周内逐渐减量后停用。 2、本品针对的发热为癌性发热,不宜同时应用其他退热药。发热病人服用后会出汗,个别病人可大汗淋漓。如汗出过多,应补充足够的水和电解质。感染所致的发热不属本品适应症范围,应配合使用抗生素。 3、小部分病人服药后出现面部轻度潮红、轻度浮肿,腹壁皮下脂肪增厚不影响继续用药,停药后逐渐消退。 4、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象。 5、对已治愈的胃、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如需服用,应配合保护胃粘膜、抗溃疡药品。 6、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及尿糖,如连续二次空腹血糖在6.5~7.0mmol/L范围,应减少服用量,给予降糖药治疗。如用降糖药血糖不降,即停服本品。 7、服用本品,个别病人会出现困乏、爱睡、下肢酸软、乏力,这与本药有镇静、安眠作用有关,极少数病人出现小腿肌痉挛(抽筋)的低钙症状,一般不必处理,较重者需补钙治疗。 8、使用本品,出现消化道出血者,应静脉给予制酸等抗溃疡药治疗。如出现胃部不适或饥饿性胃痛,可配合服抗溃疡药品。 9、目前尚无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的临床研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