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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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x15片 |
25mg(按C17H17Cl2N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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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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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89 |
国药准字H20051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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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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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起始剂量:每日75mg,分2~3次进餐时服用。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至每日150mg,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每日225mg,分三次口服;日增加剂量为75mg时,应至少间隔4天,对门诊治疗的中度抑郁症患者,无证据表明每日225mg以上的剂量更有效;但对住院的严重抑郁症患者,平均有效剂量为每日350mg,某些重症患者可增加至每日375mg,分三次口服。肝损害患者的剂量:肝硬化的患者与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文拉法辛延长约30%,ODV延长约60%)、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约下降50%,ODV约下降30%),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起始剂量必须减少50%。对于有些患者,剂量减少50%以上可能更适合。因为肝硬化患者的药物清除率有较大个体差异,对于某些患者应个体化用药。肾脏损害患者的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GFR=10~70ml/min)与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的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和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文拉法辛消除半衰期延长约50%,清除率下降约24%;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40%),每日总剂量必须减少25%~50%。接受透析治疗的患者(文拉法辛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180%,清除率约下降57%;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142%,清除率下降约56%),每日总剂量必须减少50%,在透析治疗结束再予给药。因为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物清除率有较大个体差异,对于某些患者应当个体化用药。老年患者的剂量:老年患者无需根据年龄进行剂量调整。但如其他抗抑郁剂一样,老年患者的治疗应当谨慎,剂量需要个体化,尤其在增加剂量时更需格外小心。维持治疗:一般认为,对抑郁症急性发作期治疗有效后需要几个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维持治疗。根据有限的数据资料,还无法确认文拉法辛维持治疗剂量是否应等于初始治疗的有效剂量。应该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情况以决定维持治疗的必要性和治疗的合适剂量。停药:停用文拉法辛、其它SNRI和SSRI药物,会出现应撤药症状(参见警告)。推荐逐渐地减少剂量而不是突然停药。在停药过程中,应监测病人的这些症状。如果在减药或停药过程中出现不能耐受的反应,可以考虑恢复至先前的处方剂量,以后医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减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转换使用: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换用文拉法辛时,应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至少14天后方可服用。如从文拉法辛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应在停用文拉法辛至少7天后开始给药。 |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 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 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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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按CIOMS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分类,对不良反应列表如下:全身各系统不良反应常见偶见罕见十分罕见1%0.1%和1%0.01%和0.1%0.01%全身症状虚弱/疲倦光过敏反应-------过敏心血管系统高血压,血管扩张(多为潮红)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动过速-------QT期间延长,心室纤维性颤动,室性心动过速(包括torsadedepointes综合征)消化系统食欲下降,便秘,恶心,呕吐夜间磨牙,腹泻-------胰腺炎血液和淋巴系统瘀斑,粘膜出血-------出血时间延长,血小板减少症血恶液质(包括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和全血细胞减少)代谢和营养血清胆固醇增高,体重减轻肝功能监测异常,低钠血症,体重增加肝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催乳素增加肌肉骨骼---------------------横纹肌溶解神经系统梦境异常,性欲下降,眩晕,口干,肌肉痉挛,失眠,紧张不安,感觉异常,镇静,震颤情感淡漠,幻觉,肌阵挛,激越惊厥,躁狂发作,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5-羟色胺综合征妄想;锥体外系反应(包括肌张力障碍,运动障碍),迟发性运动障碍呼吸系统呵欠--------------肺嗜酸红细胞增多皮肤出汗(包括夜汗)皮疹,脱发-------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瘙痒,荨麻疹特殊感觉眼调节异常,瞳孔扩大,视觉失调味觉改变,耳鸣-------闭角型青光眼泌尿生殖系统射精异常/异常高潮(男性),性感丧失,勃起功能障碍,排尿功能受损(多为排尿困难)异常高潮(女性)月经过多,尿潴留--------------文拉法辛被突然停用、剂量降低或逐渐减少时,有报道以下的症状:轻躁狂、焦虑、激越、紧张不安、神经混乱、失眠或其它睡眠障碍、疲劳、嗜睡、感觉异常、头晕、惊厥、眩晕、头痛、耳鸣、发汗、口干、厌食、腹泻、恶心或呕吐。绝大多数的停药反应是轻度的,并且无需治疗即可恢复。另外,还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消化不良、腹痛、激越、淤斑、鼻出血和肌痛。 |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2.舍曲林片已上市多年。根据文献资料,患者服用舍曲林期间自发报告的不良事件如下:(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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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盐酸文拉法辛和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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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组成成分 盐酸文拉法辛。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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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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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服用本品过程中不宜饮酒。2.与西米替丁合用可使文拉法辛清除率降低,因此对老年病人、高血压患者和肝功能障碍的病人应慎用。3.圣济乐盐酸文拉法辛片与氟哌啶醇合用可增加氟哌啶醇的血药浓度,最大血药浓度可增加88%,但清除半衰期不变。4.本对细胞色素P450-IID6、P450-3A4二酶的药物同时使用时,应慎用。5.本品与丙咪嗪合用可使去甲丙咪嗪的血药峰浓度和血药谷浓度增加35%。6.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活性药物联合应用时,应慎用。7.有报道与氯氮平合用出现氯氮平血药浓度升高的短暂性不良反应,如癫痫。8.据报道,接受华法林治疗的病人服用文拉法辛后出现凝血酶原时间、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或INR增大。9.对该品过敏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该品。某些病人服用文拉法辛后会出现血压持续高,对服用该品的病人,应定期监测血压。若出现血压持续升高,应减小剂量或停药。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 3.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约0.08%出现癫痫发作;在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1800名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3例患者为青少年,2例患有癫痫,1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4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所有癫痫发作尚未确定与舍曲林治疗直接相关。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痫病人中作过评价,所以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癫痫病人。对病情已控制的癫痫病人,应密切监护,任何服用舍曲林期间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均应停止给药。 4.由于抑郁症病人存在自杀企图的可能性,并可能持续存在直到临床明显缓解时,所以在治疗早期应对有自杀危险的病人进行密切监视。由于已证明强迫症和抑郁症常常共发,故治疗强迫症患者时也应监测其自杀倾向。 5.育龄妇女使用舍曲林则应采取足够的安全的避孕措施。 6.虽然临床药理学研究显示舍曲林对于精神运动性活动没有影响。然而抗抑郁或抗强迫症药物可以影响从事驾车或操作机器等有潜在危险性的工作时所必须的精力及体能,因此这类病人服用舍曲林应小心。 7.肝功能不全患者:伴发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舍曲林。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减低服药剂量或给药频率。 8.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舍曲林给药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