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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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7.5mg |
按C20H21FN2O计:(1)5ml:5mg (2)10ml: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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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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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70 |
国药准字H20233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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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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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文拉法辛缓释片应该在早晨或晚间一个相对固定时间和食物同时服用,每日一次,用水送服。 2.应该整体服下避免掰开、压碎、咀嚼和泡于水中。 3.对于多数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75毫克,单次服药,可根据病情将剂量递增到最大约每天225毫克,递增的间隔时间至少为4天。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用量: 抑郁症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 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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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食欲下降,便秘,恶心,呕吐, 眩晕,口干,镇静, 出汗(包括夜汗),虚弱 / 疲倦,高血压,紧张不安,呵欠,性功能异常等。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 约5%的患者有失眠、阳痿、恶心、便秘、多汗、口干、疲劳、嗜睡。约2%的患者有头痛、上呼吸道感染、背痛、咽炎和焦虑等。偶见报道可引起躁狂或轻度躁狂或低钠血。有惊厥史的患者应慎用。实验室参数没有明显的改变。心电图无明显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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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 |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 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1)合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4.禁止与匹莫齐特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5.在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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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文拉法辛。化学名称:(±)-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分子式:C17H27NO2·HCl 分子量:313.87。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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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应为无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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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 ;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酌情减量 ;大剂量服用时应监测血压 ;孕妇和儿童应小心服用 ;患者出现有转向燥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用药期间应尽量避免烟酒 ;需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 避免骤停骤加 ;食物对本品吸收无影响,为减少胃肠道不良反应,要求在餐中或餐后服用,避免餐前空腹服用。 |
哺乳期妇女 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