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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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4mg |
每支装(1)2ml (2)10ml (3)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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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瑞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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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49 |
国药准字Z2002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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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益气扶正,保肝护肝。用于湿热黄疸,症见面目俱黄,胸肋胀满,恶心呕吐,小便黄赤,乏力,纳差,便溏;急、慢性病毒、肝炎见前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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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
静脉滴注。一次10~20毫升,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1次;症状缓解后可改用肌内注射。一日2~4毫升,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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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
偶见,以各种类型过敏反应为主,其中一般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皮肤瘙痒、发热、面红等。严重过敏反应可见过敏性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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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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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茵陈提取物、栀子提取物、黄芩苷、板蓝根提取物、灵芝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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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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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
1.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过敏史,过敏体质者及孕妇慎用。 2.注射前严密观察药液性状,有浑浊、沉淀、絮状物或瓶身细微破裂时严禁使用。 3.严禁与其它药物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 4.特殊人群,如过敏体质者、老年人、体弱者、儿童、危重病人等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5.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尤其在用药的30分钟内,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严格按规定用法用量用药。 7.使用时滴注速度不宜过快,儿童以10~20滴/分,成年以40~60滴/分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