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10g*20袋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圣民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13 |
国药准字Z4502112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薄荷脑、柴胡、防风、车前子(盐制)、泽泻(盐制)、当归。辅料为淀粉。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