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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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36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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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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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13 |
国药准字Z3102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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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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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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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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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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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薄荷脑、柴胡、防风、车前子(盐制)、泽泻(盐制)、当归。辅料为淀粉。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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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该品为素片或包衣片,素片或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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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