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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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锭重0.17g,滴眼用溶剂每瓶装8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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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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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13 |
国药准字Z4202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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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明目退翳,解毒散结,消肿止痛。用于暴发火眼,目赤肿痛,痧眼刺痛,目痒流泪,翼状胬肉,牙龈肿痛,喉舌红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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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外用,临用时,取本品2锭,加入滴眼用溶剂中,振摇使之溶解,摇匀后即可滴入眼睑内,一日2~4次。牙龈肿痛、喉舌炎症可含服,一次1锭,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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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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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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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薄荷脑、柴胡、防风、车前子(盐制)、泽泻(盐制)、当归。辅料为淀粉。 |
炉甘石(煅)、冰片、麝香、乳香(制)、没药(制)、龙胆浸膏、硼砂(煅)、明矾(煅)、芒硝、玄明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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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棕色的圆柱形小锭;气芳香、味微苦、具清凉感。滴眼用溶剂: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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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