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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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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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保定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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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13 |
国药准字Z13021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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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晕耳鸣,目赤牙痛,腹中胀满,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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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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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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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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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薄荷脑、柴胡、防风、车前子(盐制)、泽泻(盐制)、当归。辅料为淀粉。 |
大黄、绿豆、车前草、黑豆、半夏(制)、香附(醋制)、桑叶、桃枝、牛乳、厚朴(姜制)、麦芽、陈皮等14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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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黑色的大蜜丸或黑褐色的水蜜丸或黑色的浓缩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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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阴虚,虚火上炎引起的口舌生疮,头晕耳鸣。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