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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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3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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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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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328 |
国药准字B2002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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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燥湿,祛风杀虫,收敛止痒。适用于湿热,虫毒所致手足癣,体癣,股癣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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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4粒,一日2次。 |
外用,喷涂患处,使其在3分钟内保持湿润,每日早、晚各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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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出现用药局部轻度红肿、疼痛等刺激症状,停药后症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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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局部皮肤破损、糜烂或有炎症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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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泽泻(盐制)、当归、车前子(盐制)、柴胡、防风、薄荷脑。 |
苍耳子、苦参、黄柏、蛇床子、白巩、儿茶。辅料:食用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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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液体,有少量轻摇即散的沉淀,气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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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应用本品应将药液尽量喷于皮屑之下,以利充分发挥药效。6.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