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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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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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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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414 |
国药准字H20067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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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感冒等引起的痰液稠厚和咳痰困难。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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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0mg,一日3次,小儿剂量酌减或遵医嘱。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 成人 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 儿童 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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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头晕、恶心、胃部不适。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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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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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美司坦。 |
罗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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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以后显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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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l/2)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2粒,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2粒,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