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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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 |
5mg(按C20H25ClN2O5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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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省百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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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318 |
国药准字H20103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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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1、高血压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2、冠心病(CAD)慢性稳定性心绞痛本品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血管痉挛性心绞痛(Prinzmetal’s或变异型心绞痛)本品适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经血管造影证实的冠心病经血管造影证实的冠心病,但射血分数≥40%且无心衰的患者,本品可减少因心绞痛住院的风险以及降低冠状动脉重建术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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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 1.心绞痛: 一般剂量为维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40mg/次,一日三次。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未服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量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时40~80mg。>5岁:每隔6~8小时80mg。 3.原发性高血压: 一般起始剂量为80mg,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2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40mg,一日三次。 |
成人:通常本品治疗高血压的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身材小、虚弱、老年、或伴肝功能不全患者,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本品联合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剂量。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更快地进行剂量调整。治疗慢性稳定性或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患者的有效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治疗冠心病的推荐剂量为5~10,每日一次。在临床研究中,大多数患者需要10mg/日的剂量。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和/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氨氯地平与噻嗪类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长效硝酸盐和/或舌下硝酸甘油合用是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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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推荐的单剂量和每日总量为起始剂量并逐渐向上调整剂量用药,严重不良反应少见。发生率在1~10%的不良反应:便秘(7.2%);眩晕﹑轻度头痛(3.5%);恶心(2.7%);低血压(2.5%);头痛(2.2%)。外周水肿(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窦性心动过缓,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滞;皮疹(1.2%);乏力;心悸;转氨酶升高,伴或不伴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的升高,这种升高有时是一过性的,甚至继续使用维拉帕米仍可消失。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低血压;心动过速;潮红;溢乳;牙龈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肠梗阻等。 |
本品的安全性在美国等国外的临床研究中已被证实,涉及患者超过11000名。总体而言,患者对于使用本品每日剂量达10mg范围内均有较好的耐受性。本品治疗过程中报道的不良的反应,多为轻中度。在本品10mg(N=1730)与安慰剂(N=1250)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氨氯地平组由于不良反应停药的仅有1.5%,对比安慰剂组(约1%)没有显著性的差别。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如下:不良事件2.5mg(N=275)5.0mg(N=296)10.2mg(N=268)安慰剂(N=520)水肿1.83.010.80.6头晕0.73.43.41.5潮红0.71.42.60.0心悸0.71.44.50.6其他不良反应与剂量的相关性不确定,但是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发生率超过1%的包括:氨氯地平(1%)(N=1730)安慰剂(1%)(N=1250)头痛7.37.8疲劳4.52.8恶心2.91.9腹痛1.60.3嗜睡1.40.6一些显示与药物和剂量相关,且在女性中发生率比男性高的不良反应显示如下:氨氯地平安慰剂不良事件男性%(N=1218)女性%(N=512)男性%(N=914)女性%(N=336)水肿5.614.61.45.1潮红1.54.50.30.9心悸1.43.30.90.9嗜睡1.31.60.80.3在临床对照研究、开放研究或上市后应用中,患者下列事件的发生率1%但是0.1%,其相关性尚不确定,在此列出以提醒医生关注:心血管系统: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以及房颤)、心动过缓、胸痛、低血压、外周局部缺血、晕厥、心动过速、体位性头晕、体位性低血压、血管炎。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感觉迟钝、周围神经病变、感觉异常、震颤、眩晕。胃肠系统:食欲减退、便秘、消化不良**、吞咽困难、腹泻、肠胃胀气、胰腺炎、呕吐、牙龈增生。全身:过敏性反应、乏力**、背痛、热潮红、全身不适、疼痛、僵直、体重增加、体重下降。肌骨骼系统:关节痛、关节病、肌肉痛性痉挛**、肌痛。精神病学:性功能障碍(男性**和女性)、失眠、神经质、抑郁、梦境异常、焦虑、人格障碍。呼吸系统:呼吸困难**、鼻衄。皮肤及附属物:血管性水肿、多形性红斑、瘙痒**、皮疹**、红斑疹、斑丘疹。**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这些事件的发生率小于1%、但是在所有多剂量的研究中,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1%至2%。感觉异常:视觉异常、结膜炎、复视、眼痛、耳鸣。泌尿系统:尿频、排尿障碍、夜尿。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多汗。营养代谢:高血糖、口渴。造血系统:白细胞减少、紫癜、血小板减少。下列事件发生率0.1%:心衰、心律不齐、早搏、皮肤变色、荨麻疹、皮肤干燥、脱发、皮炎、肌无力、颤搐、共济失调、肌张力过强、偏头痛、皮肤发凉、情感淡漠、兴奋、健忘、胃炎、食欲增加、稀便、咳嗽、鼻炎、排尿困难、多尿、嗅觉障碍、味觉障碍、视觉调节异常以及眼干。其他偶发的不良反应很难与合用药物的作用或伴随疾病相区分,如心肌梗死或心绞痛。常规试验室检测数据在氨氯地平治疗中并没有临床显著性的变化。血钾、血糖、甘油三酯、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尿酸、尿素氮或肌酐均没有临床相关变化。在CAMELOT及PREVENT研究中,其不良反应与前面报告的相似(见上)。外周性水肿是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上市后应用中发生的以下事件罕有报道,与药物的相关性尚未确定:如男性乳房增大。在上市后应用中,有报道由于使用氨氯地平导致患者黄疸与氨基转移酶明显增高(多与胆道梗阻或肝炎的表现一致)而需要住院治疗。在以下患者中使用氨氯地平是安全的: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代偿良好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外周血管性疾病、糖尿病以及血脂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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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
对二氢吡啶类药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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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维拉帕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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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及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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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3.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16小时,该类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剂量的20%. 5.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6.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肌肉萎缩病人的神经肌肉传导,该类病人可能需要减量. 7.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8.因维拉帕米可引起转氨酶增高,为慎重起见,接受维拉帕米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
1.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罕见。有严重的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应用钙通道拮抗剂治疗或加量时,会出现心绞痛发作频率、时程和/或严重性上升,或发展为急性心肌梗死,机制不明; 2.低血压:由于本品逐渐产生扩血管作用,口服一般很少出现急性低血压。但本品与其它外周扩血管药物合用时仍需谨慎,特别是对于有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病人; 3.心力衰竭患者:钙通道阻滞剂应慎用于心衰患者; 4.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药; 5.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衰患者的起始剂量可以不变; 6.停用阻滞剂:本品对突然停用阻滞剂所产生的反跳症状没有保护作用。因此,停用阻滞剂仍需逐渐减量。7.本品在梗阻性肺病、代偿良好的心力衰竭、外周血管疾病、糖尿病和脂质异常疾病的病人中可以安全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