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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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24粒 |
每袋装3g(相当于饮片11.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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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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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65 |
国药准字Z20026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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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除湿,健脾止泻。用于小儿脾虚湿热所致的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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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5克,一日6次;二岁一次10克,一日5次;三至四岁一次15克,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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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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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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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粉、龙胆、盐泽泻、地黄、当归、栀子、菊花、盐车前子、决明子、柴胡、防风、黄芩、木贼、黄连、薄荷脑、大黄、冰片。辅料为淀粉。 |
党参、莲子、白扁豆、黄连、黄芩、金银花、建曲、山楂车、前子(盐炙)干姜、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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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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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等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疾病应立即去医院就诊。4.对大便次数增多及水份丢失明显,有脱水表现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