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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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20粒 |
每瓶装12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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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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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628 |
国药准字Z20025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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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外痔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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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外用。取本品一瓶125毫升,加沸水稀释至约1000毫升,乘热熏肛门,再坐浴20分钟。每日早、晚各一次。重症者坐浴后另取本品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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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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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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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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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味。 |
忍冬藤、苦参、黄柏、五倍子、蛇床子、地瓜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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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棕色液体;久置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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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