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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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20粒 |
每包重9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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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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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628 |
国药准字Z4402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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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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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煎服,一次1包,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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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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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中药物都是临床上常用的中药,且不良反应小,有需要的患者可以使用。 2.患者在服用时,若出现不适,请停止使用,或在相关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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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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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味。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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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原药材的片、段(包装)或棕褐色粗粉末状(袋泡装)药茶;气微,味苦、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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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