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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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5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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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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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17 |
国药准字H120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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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适用于疮疖、红、肿、热、痛及轻度烫伤。 |
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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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膏药涂抹患处或摊于纱布上贴患处,一日1次,溃前涂药宜厚,溃后涂药宜薄。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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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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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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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珍珠(制)、琥珀、硼砂、冰片、炉甘石(煅)。辅料:黄凡士林、羊毛脂、液状石蜡。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佐卡因50毫克,氧化锌100毫克,桉叶油5毫克,苯酚10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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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的软膏;气香,有清凉感。 |
本品为软膏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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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孕妇慎用。4.敷药后局部红肿热痛加重,或伴有恶寒发热时宜到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限于皮肤表面使用,不宜大面积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与普鲁卡因、丁卡因等内用及外用制剂有交叉过敏反应,对此类药物过敏者慎用。5.连续使用不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