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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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5g |
每1g相当于饮片0.2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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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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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17 |
国药准字Z200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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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适用于疮疖、红、肿、热、痛及轻度烫伤。 |
清热解毒,止痛,生肌。用于各种烧、烫、灼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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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膏药涂抹患处或摊于纱布上贴患处,一日1次,溃前涂药宜厚,溃后涂药宜薄。 |
外用。涂于烧、烫、灼伤等创面(厚度薄于1mm),每4~6小时更换新药。换药前,须将残留在创面上的药物及液化物拭去。暴露创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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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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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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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珍珠(制)、琥珀、硼砂、冰片、炉甘石(煅)。辅料:黄凡士林、羊毛脂、液状石蜡。 |
黄连、黄柏、黄芩、地龙、罂粟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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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的软膏;气香,有清凉感。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深棕黄色的软膏,具麻油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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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孕妇慎用。4.敷药后局部红肿热痛加重,或伴有恶寒发热时宜到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芝麻过敏者慎用;2、对由烧伤创面引起的全身性发病者须在烧伤湿性医疗技术医生指导下使用;3、夏季高温或者反复挤压、碰撞会使该膏体变稀,但这种改变并不影响药效。如出现此种情况,可拧紧软管盖于开水中热浸数分钟,取出后倒置,自然冷却至室温,即可恢复原状;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