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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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按C16H17N3O4S 计 |
0.125g(12.5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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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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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322 |
国药准字H1102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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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 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蜂窝织炎,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梅毒,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泌尿生殖系感染,沙眼衣原体结膜炎,淋病奈瑟菌感染,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坏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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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袋),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8袋)。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500mg(4袋)。 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次12.5~50mg/kg,一日2次。 |
口服。 1.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 3.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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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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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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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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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加有矫味剂的颗粒。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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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