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6袋 |
0.25g*6片/板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933 |
国药准字H2010379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法:按标签说明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成人:-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100mg,一日二次,疗程5-10天-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一日二次,疗程14天-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一日二次,疗程7天-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一日二次,疗程7-14天儿童:急性中耳炎10mg/kg一日二次,或5mg/kg一日二次400mg~200mg(每日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效果更佳。干混悬剂:成人常用量为每次2包,每天2次。使用中,可根据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重症或效果不佳者,可增加用量,每次4包,每天2次服用。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服用,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1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疗程一般7-14天,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其余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发生以下的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或胃部不适感,偶见便秘等。2、过敏症:如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热、淋巴结肿胀或关节痛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理。3、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见粒细胞减少。4、肝脏:有时出现S-GOT、S-GPT、A1-P、LDH等上升。5、肾脏:有时出现BUN、血中肌酐上升。6、菌群交替症:偶见口腔炎、念珠菌症。7、维生素缺乏症:偶见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8、其他:偶见眩晕、头痛、浮肿。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余详见说明书。 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总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其余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1、对青霉素或β-内酰胺炎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
成分 |
头孢泊肟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状粉末或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淡黄色。 |
|
注意事项 |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3、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4、应用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 2.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的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并用对耐药尚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3.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产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 4.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