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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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6.0g:0.6g |
0.375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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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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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55 |
国药准字H2002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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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 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 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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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将本品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 成人: 下呼吸道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 2.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一日二次,疗程14天 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一日二次,疗程7天 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 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一日二次,疗程7-14天 儿童: 急性中耳炎:每次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4g. 扁桃体炎、鼻窦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10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2g。 |
口服。肺炎:一次750m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375m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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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发生以下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或胃部不适感,偶见便秘等。 2.过敏症:如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热、淋巴结肿胀或关节痛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理。 3.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见粒细胞减少。 4.肝脏:有时出现S-GOT、S-GPT、A1-P、LDH等上升。 5.肾脏:有时出现BUN、血中肌酐上升。 6.菌群交替症:偶见口腔炎、念珠菌症。 7.维生素缺乏症:偶见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他:偶见眩晕、头痛、浮肿。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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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青霉素或β-内酰胺炎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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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泊肟酯。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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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颗粒状粉末或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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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 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3.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 4.应用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 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