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6.0g:0.6g |
0.1g(以C18H20FN3O4计) |
|
生产企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55 |
国药准字H2008346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 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 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 |
|
用法用量 |
用法:将本品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 成人: 下呼吸道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 2.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一日二次,疗程14天 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一日二次,疗程7天 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 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一日二次,疗程7-14天 儿童: 急性中耳炎:每次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4g. 扁桃体炎、鼻窦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10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2g。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
副作用 |
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发生以下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或胃部不适感,偶见便秘等。 2.过敏症:如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热、淋巴结肿胀或关节痛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理。 3.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见粒细胞减少。 4.肝脏:有时出现S-GOT、S-GPT、A1-P、LDH等上升。 5.肾脏:有时出现BUN、血中肌酐上升。 6.菌群交替症:偶见口腔炎、念珠菌症。 7.维生素缺乏症:偶见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他:偶见眩晕、头痛、浮肿。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
禁忌 |
1.对青霉素或β-内酰胺炎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泊肟酯。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状粉末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
注意事项 |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 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3.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 4.应用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 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