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 |
50mg*7粒 |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百路达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67 |
H201711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如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肾盂肾炎﹑淋病 ;呼吸道感染,如肺炎﹑鼻窦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 ;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织炎﹑疖 ;中耳炎等。 |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12小时1.~20mg/kg。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共10日。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确定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分钟者,每12小时服0.5g;10~25ml/分钟者,每24小时服0.5g;0~10ml/分钟者,每36小时服0.5g。 |
1.本品与其他咪唑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时需减量。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咪唑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 |
|
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而轻,反应总发生率约为4%,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少见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
禁忌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
成分 |
主要成份:头孢羟氨苄。 |
氟康唑。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 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病人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有假阳性反应;血尿素氮﹑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