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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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25g(按C16H17N3O5S计) |
0.25g*5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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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西藏林芝宇拓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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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671 |
国药准字Z20023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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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对头孢羟氨苄敏感的细菌引起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口腔、消化道等感染性疾病和中耳炎等。 |
清热止咳,利肺化痰。用于扩散伤热,陈旧热,波动热引起的肺炎,肺脓肿,感冒咳嗽,胸部疼痛,咯脓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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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每日2次。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12小时15~20mg/kg。化脓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共10天。 3.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负荷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服药500mg。 4.本品口服吸收不受进食影响,可与食物同服。本品为速溶素片,可于60秒内迅速溶于水中,儿童可用温开水吞服或溶于开水、果汁、牛奶等液体饮料后服(水温宜低于40℃),早晚各一次,第一天用药间隔8~12小时,从第二天起间隔12小时。若溶解后服,请用4~8毫升温开水或果汁等溶后服用,并冲洗杯子1~2次,把粘在杯子上的药粉溶解后一并服下。 |
一次4~5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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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头孢羟氨苄的不良反应少而轻,总反应发生率约为4%,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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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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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头孢羟氨苄。 |
诃子(去核)、毛诃子(去核)、余甘子(去核)、藏木香、木香、木香马兜铃、天竺黄、紫草茸、藏茜草、紫草、高山辣根菜、翼首草、力嘎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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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紫红色水丸;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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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在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患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 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患者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有假阳性反应;血尿素氮、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短暂性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含木香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有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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