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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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25g(按C16H17N3O5S计) |
0.25g*12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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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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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671 |
国药准字H5102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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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对头孢羟氨苄敏感的细菌引起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口腔、消化道等感染性疾病和中耳炎等。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青霉素,毒性极低。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似,对草绿色链球、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有较强的抗菌作用。白喉杆菌、炭疽杆菌、革兰氏阳性厌氧球菌和杆菌对本品敏感;脑膜炎球菌、百日咳杆菌、布氏杆菌亦很敏感。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属、痢疾杆菌、变形杆菌、流感杆菌、肺炎双球菌、淋球菌等因部分菌株产生β-内酰胺酶,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耐药菌。其中大肠杆菌的耐药率高达50—60%。肠杆菌属细菌,绿脓杆菌及厌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对本品耐药。本品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的金葡菌、溶血性链球菌、淋球菌、脑膜炎球菌及白喉杆菌、百日咳杆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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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每日2次。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12小时15~20mg/kg。化脓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共10天。 3.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负荷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服药500mg。 4.本品口服吸收不受进食影响,可与食物同服。本品为速溶素片,可于60秒内迅速溶于水中,儿童可用温开水吞服或溶于开水、果汁、牛奶等液体饮料后服(水温宜低于40℃),早晚各一次,第一天用药间隔8~12小时,从第二天起间隔12小时。若溶解后服,请用4~8毫升温开水或果汁等溶后服用,并冲洗杯子1~2次,把粘在杯子上的药粉溶解后一并服下。 |
宜空腹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2粒,儿童6—12岁1粒。2—6岁2/3粒每日三次。1岁以下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0.05—0.15g,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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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头孢羟氨苄的不良反应少而轻,总反应发生率约为4%,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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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实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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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头孢羟氨苄。 |
6-[D(-)-2-氨基-苯乙酰氨基]青霉烷酸三水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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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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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在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患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 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患者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有假阳性反应;血尿素氮、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短暂性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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