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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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按C16H17N3O5S计) |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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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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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77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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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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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 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0.25g:2-4片;0.5g:1-2片),一日2次。 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 3.成 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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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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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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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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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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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