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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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按C16H17N3O5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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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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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77 |
国药准字H5002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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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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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 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0.25g:2-4片;0.5g:1-2片),一日2次。 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 3.成 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 小儿剂量: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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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变态反应极少,主要为药疹。未发现肝、肾功能损害及血、尿常规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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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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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本品为单乙酰螺旋霉素Ⅱ、单乙酰螺旋霉素Ⅲ、双乙酰螺旋霉素Ⅱ和双乙酰螺旋霉素Ⅲ四个组分为主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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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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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毒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 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