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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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含头孢羟氨苄0.125g,甲氧苄啶0.025g) |
每袋含阿莫西林0.2g与克拉维酸28.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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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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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88 |
国药准字H2004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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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2.中耳炎。3.窦炎。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5.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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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 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严重感染者一次3粒。 小儿:按体重每日服头孢羟氨苄0.025-0.0375g/kg,甲氧苄啶0.005-0.0075g/kg,分2-3次服用。 |
口服,用量如下: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4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l2岁)的儿童,建议剂量如下: 1.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l包半(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l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3.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半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rng和克拉维酸28. 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者,不应服用本品。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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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偶有出现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本品一般酎受性好,临床上观察的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和短暂的。 1.少于3%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粪便变稀(9%)、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引和阴道炎(1%)。 2.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用药剂量较大有关。其它罕见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氧苄青霉素类抗生素已报道如下副反应。: 1)胃肠道: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胃炎、口炎、舌炎、舌苔黑、粘膜念珠菌病、结肠炎和引起出血的/假膜性结肠炎。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后会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症状。 2)过敏反应:皮肤麻疹、瘙痒、荨麻疹、血管水肿、血清病样反应(荨麻疹或皮肤麻疹并伴随关节炎、关节痛、肌痛和频繁发热)。 3)多型性红斑(罕见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剥脱性皮炎(包括中毒性皮肤坏死)均有报道。这些症状可以通过抗组胺药控制。如果必要,服用皮质类固醇。如果以上任何一种症状出现,应立即停药,除非另有医嘱。 3.与其他β-内酰胺抗生素合用,会出现严重的偶发性过敏反应。 1)肝: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AST(SGOT)和或ALT(SGPT)有轻微升高,但这些结果的意义尚未明确。服用本品的患者偶有肝功能损坏的报告,包括AST或ALT升高,血胆红素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在老年患者,男性患者或长期治疗的患者中这类报告更为常见。治疗时或在停止治疗后几周内,可能有肝功能损坏迹象或症状发生。肝功能损伤可能较严重但通常是可逆的。极罕见有死亡报道,但通常发生在有严重潜在疾病或合并其它药物治疗的病例。 2)肾:罕见闻质性督炎和血尿。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包括溶血型贫血,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嗜酸性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以及粒细胞缺乏症。一旦停止治疗,这些症状将消失,并被认定为是过敏现象。小于1%病人服用安美汀后出现轻微的血小板增多症。有报告本品和抗凝血药合用病人的凝血时间会延长。中枢神经系统:罕亚有激动、焦虑、行为变化、意识模糊、头晕、失眠和可逆性的机能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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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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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羟氨苄0.125g,甲氧苄啶0.025g。 |
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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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或类白色至淡黄色细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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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羟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一般: 尽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间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造血功能。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服用氨苄青霉素后,较多病人会出现红斑疹。因此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应禁用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有出现由霉素或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的可能。如出现双重感染,应停药或采取合适的方法继续治疗。 2.患者须知: 用餐时服用本品,以减轻胃肠道副作用。许多抗生素均会引起腹泻,如出现严重腹泻或持续腹泻2-3天以上,请咨询你的医生。 3.警告: 据报道在青霉素治疗过程中有病人发生严重的和常见的过敏反应。这种反应易发生在有青霉索过敏史或对多种过敏源敏感的病人身上。有报道个别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在使用头孢菌素时反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必须仔细调查病人的过敏史。如有任何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药。严重的过敏反应需立即用肾上腺素治疗,进行吸氧、静脉注射类固醇、喉 管导气处理。在所有抗生素的使用中假性粘膜结肠炎都有报道,而且可能由轻度发展到危及生命,所以对服用本品后发生腹泻的病人应谨慎处理。抗菌素会改变引起腹泻的普通菌丛,珂能使梭状芽孢杆菌大量生长。研究表明梭状芽孢杆菌产生的毒素可能是引起腹泻的主要原因。在确定假性粘膜结肠炎的治疗方案后,可开始适当的疗法。轻度假性粘膜结肠炎可能是由于间歇服药引起的。对较严重病例,应采取补充电解质、蛋白质和其它临床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索的疗法。肝功能不全者用药应谨慎,因服药引起的肝功能异常是可恢复的。临床中引发死亡的概率非常低,不到四百万分之一,且通常是由某种隐藏疾病或合并用药引起的。 4.其它: (1)致癌、致突变和对生育的损坏:未进行动物长期研究以评价本品的致癌作用。 (2)致突变:体外采用Ames试验,人体淋巴细胞遗传测试,酵母菌试验和小鼠淋巴研究本品的致突变作用。体内采用小鼠核仁实验和显性致死实验。除了小鼠体内淋巴瘤试验外,其他试验均显阴性。 (3)对生育力的损坏:口服本品剂量增加至1200mg/kg/天(人体最大剂量的517倍)发现对鼠的生育力和繁殖力无影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的比率为2:1)。 (4)致畸作用:在怀孕的大鼠和小鼠灌胃给药,剂量为1200mg/kg/天,分别相当7200和4080mg/m2/天(根据体表面积是人体最大剂量的4.9和2.8倍)均未显示本品时胎儿有致畸作用,但在孕妇中没有充分和良好对照试验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研究不总能预测 人体反应,因而除非医生认为有必要,否则避免用于孕妇。 (5)分娩:口服氨苄青霉素在分娩时通常吸收很少。对豚鼠研究表明氨苄青霉素静脉注射减少子宫的紧张性、收缩的频率、收缩的强度和收缩的持续时间。但是安美汀用于分娩的孕妇是否对胎儿产生即时或滞后的副作用,延长分娩的时间或增加如高位产钳分娩或其它手术等的可能性,目前尚未明确。 5.不同配比的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组成的复方制剂,不能互相替代。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