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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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20丸相当于原生药6g |
5m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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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广福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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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454 |
国药准字H20023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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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须发早白。 |
抗微循环障碍药。(1)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症的对症治疗如:头晕、耳鸣和眩晕;(2)偏头痛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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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1)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10mg,65岁以上患者每晚5mg。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他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病人对此药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2)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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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 |
?1、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嗜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均属一过性。2、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3、少见的不良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其他: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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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
1、急性脑出血性疾病及脑梗塞急性期的患者禁用。2、有抑郁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他锥体外系疾患者禁用。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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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E)-1-[双(4-氟苯基)甲基]-4-2(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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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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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6.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
1、在治疗两个月后症状仍无改善者,则应视为患者对此药无反应,应停药。2、如用药后出现抑郁、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症状缓解后酌情降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3、肝功能不全者慎用。4、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