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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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20丸相当于原生药6g |
每丸重6g;每100丸重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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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广福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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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454 |
国药准字Z23021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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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须发早白。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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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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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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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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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味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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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暗黄色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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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6.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龙胆泻肝丸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龙胆泻肝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龙胆泻肝丸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龙胆泻肝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