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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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0.75g |
20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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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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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98 |
国药准字H1302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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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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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4次;或遵医嘱。 |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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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表现为局部发红、丘疹、水肿、肿胀、小水疱等。 2.有局部刺激作用,长期使用,可有皮肤色素沉着。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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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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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为:2-(4-丁氧苯基)羟基苯乙酰胺。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曲安奈德。其化学名为:16α,17-[(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21-二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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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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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2.本品不能用于眼科。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6.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