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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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0.75g |
每支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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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贵州良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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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98 |
国药准字Z20027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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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痤疮,皮肤瘙痒,湿疹及日晒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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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4次;或遵医嘱。 |
外用,将患处用温水清洗干净后涂抹适量,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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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表现为局部发红、丘疹、水肿、肿胀、小水疱等。 2.有局部刺激作用,长期使用,可有皮肤色素沉着。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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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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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为:2-(4-丁氧苯基)羟基苯乙酰胺。 |
鲜芦荟汁、玫瑰花、苦参、杠板归、冰片、薄荷素油。辅料为硬脂酸、十八醇、甘油、单甘酯、聚山梨酯-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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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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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2.本品不能用于眼科。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切忌用手挤压患处。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对花粉和芦荟有过敏史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用药两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