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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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每100丸重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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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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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109 |
国药准字Z110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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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疏风凉血,泻热润燥。用于胜麻实热、大肠火盛所致痔疮、湿热便、肛门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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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克(5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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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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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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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地榆炭、蜜视角、炒穗花、大黄、黄芩、地黄、当归、赤芍、红花、防风、荆芥、穗麸、炒积壳、辆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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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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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活,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股用溫热性药物。 3.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老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痔疮便血,发肿痛严重和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7内待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