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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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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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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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256 |
国药准字Z1999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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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利湿。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湿热中阻证。症见:胸胁脘闷、口粘口苦、恶心厌油、纳呆、倦怠乏力、肢体困重或身目发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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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饭后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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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胃脘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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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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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熊胆粉、龙胆、丹参、柴胡、虎杖、板蓝根、郁金、白芍、枸杞子、茯苓、黄芪、麦芽(炒)、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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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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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宜吃油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