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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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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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高原彝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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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83 |
国药准字Z20027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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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中医:清热利湿,活血通络。用于湿热瘀阻所致关节疼痛,屈伸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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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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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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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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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虎杖、伸筋草、三角风、香樟根、飞龙掌血、大血藤、茯苓、泽泻、透骨香、牡丹皮、山茱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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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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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寒凉、酸涩、辛辣、油腻食物及海鲜品。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