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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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ml:8mg(按C18H19N3O计) |
每丸重1.5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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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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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083 |
国药准字Z44022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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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祛风化痰,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风热痰内蕴所致的腹泻,症见食乳不化、恶心呕吐、大便稀、有不消化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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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1丸,一岁至二岁一次2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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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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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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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茯苓、赤石脂、广藿香、法半夏、陈皮、厚朴、薄荷、紫苏叶、僵蚕(姜炙)、山药、天竺黄、檀香、白芷、砂仁、防风、荆芥、白附子、独活、白芍、诃子(去核)、荜茇、白术、川芎(酒蒸)、木香、朱砂、天麻、香附(四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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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甘、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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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