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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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5g*2粒(带推注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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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旺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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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357 |
国药准字Z1097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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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用于湿热蕴结型带下症,带下量多、色白或色黄如脓,呈泡沫或米泔样,及非特异性、滴虫性阴道炎及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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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外用。将药塞入阴道深处。每次1粒,三天1次,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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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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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经期、妊娠期、哺乳期禁用,外阴、阴道粘膜有破溃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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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白矾、冰片、滑石、雄黄、硼砂、儿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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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棕色粉末,气清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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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治疗期间禁房事。3.白带过少者不宜使用。4.本品宜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用药,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