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ml,每瓶装60ml,120ml,140ml,160ml,180ml,200ml,220ml,240ml,260ml,280ml,300ml,350ml,2000ml |
||
生产企业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677 |
国药准字Z109300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 1.主治妇女湿热带下。症见阴部瘙痒红肿,带下量多,色黄或如豆渣状,口苦口干,尿黄便结。适用于霉菌性、滴虫性阴道炎见上述症状者。 2.用于下述皮肤病:湿疹(湿热型)、接触性皮炎(热毒夹湿型)、体股癣(风湿热型)。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1. 外阴﹑阴道炎:用10%浓度洗液(即取本品10毫升加温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擦洗外阴,用冲洗器将10%的洁尔阴洗液送至阴道深部冲洗阴道,一日1次,七天为一疗程。 2. 接触性皮炎﹑湿疹:用3%浓度洗液(即取本品3毫升加冷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湿敷患处,皮损轻者一日2~3次,每次30~60分钟。 3. 无溃破者,可直接用原液涂擦,一日3~4次;7天为一疗程。 4. 体股癣:用50%浓度洗液(即取本品50毫升加冷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涂擦患处,一日3次,21天为一疗程。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皮损处出现皮肤潮红加重﹑刺痛等。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蛇床子﹑苦参﹑黄芩﹑黄柏﹑茵陈﹑薄荷﹑艾叶﹑苍术﹑独活。 |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液体;气芳香。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若使用中出现刺痛,皮肤潮红加重,暂停使用。 9.带下量多用药7天、湿疹及体股癣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说明书要求使用,不可随意提高浓度;外阴、肛门等处勿直接用原液涂擦。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