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12s |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04 |
国药准字H440214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的过敏相关的症状:过敏性鼻炎(包括季节性持续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持续性过敏性鼻炎)及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诊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进,方有应用指征。葡萄球菌属大多对本品耐药。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 |
|
用法用量 |
1)给药途径:口服。 2)给药剂量和方法 成人、6岁及以上儿童:每日口服1片(5mg),空腹或餐中或餐后均可服用。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用法用量根据下表调整: 中度肾功能损害 肌酐清除率(ml/min):30-49 ,剂量和服药次数:每2日一次,5mg; 重度肾功能损害 肌酐清除率(ml/min):<30,剂量和服药次数:每3日一次,5mg; 肾病晚期-采用透析疗法的患者 肌酐清除率(ml/min): <10, 剂量和服药次数:禁忌症。 肝功能损害患者:仅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如伴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请参照“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用量。 |
口服1.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成人,第一日100mg,每12小时1次,继以100~200mg,一日1次,或50~100mg,每12小时1次。2.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共7日。3.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者,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4.宫颈炎或直肠感染:均为一次100mg,一日2次,疗程至少7日。5.梅毒:一次150mg,每12小时1次,疗程至少10日。6.8岁以上小儿第一日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继以按体重2.2~4. |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消化系统:本品口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肝毒性:脂肪肝变性患者和妊娠期妇女容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偶可发生胰腺炎,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病人可有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可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停药后可缓解;6.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菌和真菌等引起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7.有四环素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并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和舌炎等。 |
|
禁忌 |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或者对哌嗪类衍生物过敏者。 禁用于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的肾病晚期患者。 禁用于伴有特殊遗传性疾病(包括患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症、原发性乳糖酶缺乏(lapp lactase)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西替利嗪。 |
盐酸多西环素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
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本品无法减半使用,不建议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2.建议饮酒后应谨慎使用。 3.有尿潴留诱发因素(例如:脊髓损伤、前列腺增生)的患者应谨慎用药,因为左西替利嗪可能增加尿潴留风险。 4.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左西替利嗪可能导致嗜睡加重。因此,本品会影响车辆驾驶能力和机器操作能力。合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可能导致其警戒性降低和操作能力削弱。 5.有癫痫和惊厥风险的患者应谨慎用药,因为左西替利嗪可能会引起癫痫发作加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