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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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重0.17g |
每片重0.5g(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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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德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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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863 |
国药准字Z20080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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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通便。用于实热食滞、便秘及湿热型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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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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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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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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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大黄。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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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出去包衣后显黄褐色;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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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月经期、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