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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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 |
(1)每袋装10g(含蔗糖)(2)每袋装1g(无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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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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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055 |
国药准字Z440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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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本品主要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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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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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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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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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主要成份是破布叶、淡竹叶、岗梅、广金钱草、火炭母草、金沙藤、金樱根、木蝴蝶、山芝麻、五指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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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或不规则状粉末;味苦,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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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