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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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含穿心莲总内酯2mg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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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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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402 |
国药准字Z4302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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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痄腮、乳蛾、喉痹咽痛。 |
滋阴养血,补肺润燥。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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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3次。 |
口服或配方兑入药汁中服用,一次半块(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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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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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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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 |
本品成份为阿胶。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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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滴丸;味苦。 |
本品为棕色颗粒或粉末;气香,味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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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