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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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含穿心莲总内酯2mg |
每袋装10克(相当于原药材14.6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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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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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402 |
国药准字Z5102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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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痄腮、乳蛾、喉痹咽痛。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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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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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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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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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辅料为蔗糖、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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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滴丸;味苦。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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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糖尿病患者慎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