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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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mg |
0.2g*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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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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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H1095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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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症候群,痛风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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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0.2~0.4g(1~2片),一日一次,连续服药1周以上或遵医嘱,饭后服用,最大剂量一日0.6g(3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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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主要为消化道症状:包括胃痛、胃不适、食欲不振、恶心、腹泻、便秘、口渴和口炎,发生率约3%~5%,大多不需停药或给予对症药物即可耐受。少见的为头晕、头痛、困倦、耳鸣和抽搐,及一过性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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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心脏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患者,血液病患者,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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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 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奥沙普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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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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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相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有消化道溃疡、出血病史患者慎用。(2)长期服用者有肝肾功能、血象异常则宜停药观察。(3)当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