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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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mg |
每丸重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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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西藏林芝宇拓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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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Z20055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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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用于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痹病引起的四肢关节肿大疼痛,变形,黄水积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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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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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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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心脏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酸、冷、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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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 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驴血、生等膏、降香、檀香、毛诃子、诃子、石灰华、余甘子、肉豆蔻、丁香、草果、豆蔻、决明子、乳香、木棉花、黄葵子、翼首草、龙胆草、莲座虎耳草、巴夏嘎、宽筋藤、秦皮、人工麝香、西红花、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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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芳香,味酸,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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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相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