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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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5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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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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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458 |
国药准字Z5102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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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健脾和胃,消积化食。用于消化不良,不思饮食,胃脘嘈杂,腹胀肠鸣,恶心呕吐,大便溏泻,胁肋胀痛,急躁易怒,头晕乏力,失眠多梦,对慢性胃炎,出现上述症候者有效。 |
止咳祛痰、消食化滞、活血散瘀。用于咳嗽痰多,消化不良,食积腹胀,跌扑瘀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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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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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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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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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香附(醋制)、白芍、川芎、枳实、厚朴、陈皮、槟榔(炒焦)、草果、炙黄芪、白术(麸炒)、鳖甲(制)、乌梅(炒)。 |
沙棘。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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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小蜜丸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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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水泻不止,腹痛,或发烧。4.孕妇慎用。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咳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来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