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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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5ml: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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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朗致集团万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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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44 |
国药准字H14023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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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未经治疗的急性髓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和成人复发和难治性急性髓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和用于成人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的二线治疗。 |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对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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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急性髓性白血病: 在成人急性髓性白血病,与阿糖胞苷联合用药时的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入12mg/m2,连续使用三天。另一用法为单独和联合用药,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射8mg/m2,连续使用五天。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作为单独用药,成人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入12 mg/m2,连续使用三天;儿童10mg/m2,连续使用三天。(详见说明书) |
静脉滴注。将本品需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浓度每毫升不超过0.25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实体瘤:一日60至100mg/m2,连续3至5天,每隔3至4周重复用药。白血病:一日60至100mg/m2,连续5天,根据血象情况,间隔一定时间重复给药。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表面积100至150mg/m2,连用3至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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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肝肾功能严重损伤的病人以及感染未得到控制的病人。 |
1.可逆性的骨髓抑制,包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7至14日,20日左右后恢复正常。 2.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口腔炎等消化道反应,脱发亦常见。 3.若静脉滴注过速(<30分钟),可有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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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肝肾功能严重损伤的病人以及感染未得到控制的病人。 |
1.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低下者禁用。 2.心、肝肾功能有严重障碍者禁用。3.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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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伊达比星,其化学名为4-去甲氧基柔红霉素盐酸盐。 |
依托泊苷。 化学名称:化学名称为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9-[4,6-O-(R)-亚乙基-β-D-吡喃葡萄糖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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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疏松冻干块状物,有引湿性。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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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有白血病化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 2.除非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否则由于先前药物治疗或放疗引起骨髓抑制的病人不可使用本品。 3.已有心脏疾病以及先前使用高蓄积量蒽环类药物治疗,或者其他具潜在心脏毒性药物的使用都增加了本品所导致心脏毒性的危险性。这些病人在开始使用本品以前应先权衡利弊得失。 4.和大多数细胞毒药物一样,本品有致突变性,对大鼠有致癌性。 5.本品是强烈的骨髓抑制剂,所有病人使用治疗剂量的本品都会出现骨髓抑制,主要是白细胞的抑制。所以治疗时应仔细监测病人的血象,包括粒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通常,应进行足够的实验室检查以监测药物耐受性,并给予足够的支持治疗,以保护患者免于药物毒性所致的损害。当病人出现严重出血、严重感染时必须进行迅速而有效的处理。(详见说明书) |
1.本品不宜静脉推注,静滴时间速度不得过快,至少半小时,否则容易引起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2.不得作胸腔、腹腔和鞘内注射。 3.本品在动物中有生殖毒性及致畸,并可经乳汁排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和肝肾功能。 5.本品稀释后立即使用,若有沉淀产生严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