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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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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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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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385 |
国药准字H2001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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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寒镇痛,活血祛风,强筋壮骨。用于慢性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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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小儿酌减或遵医嘱。疗程1个月,一般服药1~3个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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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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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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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狗腿骨、穿山龙。 |
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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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品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腥,味苦。 |
本品为淡黄色异形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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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请遵医嘱。 |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在并用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