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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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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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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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383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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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性皮炎或急性湿疹,特别是伴继发感染的湿敷,清洗小面积溃疡。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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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急性皮炎和急性湿疹时,临用前配制成1:4000溶液(取1片加水400毫升),用消毒药棉或纱布润湿后敷于患处,渗出液多时,可直接将患处浸入溶液中药浴。用于清洗小面积溃疡时,临用前配制成1:1000溶液(取1片加水100毫升),用消毒药棉或棉签蘸取后清洗。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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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浓度反复多次使用可引起腐蚀性灼伤。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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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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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高锰酸钾0.1g。辅料为硼酸﹑羟丙基纤维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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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紫色片。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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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本品水溶液易变质,故应临用前用温水配制,并立即使用。3.配制时不可用手直接接触本品,以免被腐蚀或染色,切勿将本品误入眼中。4.应严格按用法与用量使用,如浓度过高可损伤皮肤和黏膜。5.长期使用,易使皮肤着色,停用后可逐渐消失。6.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 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 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