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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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l:15mg |
10万IU/g,5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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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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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128 |
国药准字S2001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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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尖锐湿疣,口唇疱疹,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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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 ④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1次,连续3天,随后的4天不涂药液,此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涂患处,每日4次,每次涂药后按摩患处2-3分钟以帮助药物吸收。尖锐湿疣连续用药6周,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连续用药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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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①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②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③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④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⑤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用药期间偶见轻度瘙痒、灼痛,不需终止治疗可自行缓解。未见其它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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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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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鬼臼毒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干扰素α-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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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溶液;有乙醇气味。 |
本品为透明水凝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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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②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③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份能损害健康皮肤。 ④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⑤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 对干扰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2. 治疗宫颈糜烂,月经期间停止用药。 3. 治疗宫颈糜烂,用药期间禁止性生活及坐浴。 4. 治疗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本品为非首选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