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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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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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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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307 |
国药准字H20183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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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疖肿。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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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本品应外用,局部涂于患处,必要时,患处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3次,5天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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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烧灼感、蜇刺感及瘙痒等,一般不需停药。偶见对莫匹罗星或其软膏基质产生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肿胀(有时出现在面部或口腔,严重者可引起呼吸困难)或虚脱。已有报告显示莫匹罗星软膏引起全身性过敏反应,但非常罕见。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去医院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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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莫匹罗星或其他含聚乙二醇软膏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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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莫匹罗星20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400和聚乙二醇3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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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类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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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无好转或加重,应立即去医院就医。 2.感染面积较大者,去医院就医。 3.本品仅供皮肤给药,请勿用于眼、鼻、口等黏膜部位。 4.误入眼内时用水冲洗即可。 5.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者慎用。 6.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涂药时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